俞江 著《〈周官〉與周制》出書暨序文找九宮格空間、后記

俞江 著《〈周官〉與周制》出書暨序文、后記

 

 

 

書名:《〈周官〉與周制》

作者:俞江

出書社:奉元出書(臺灣)

時間:2023-10-01

 

 

【序】

 

癸卯第一天(公歷2023年1月22日),凌晨五點剛過,mobile_phone聲響把我驚醒。伸手一看,是俞江發來的賀年短信。十多分鐘后,又接他的短信,告訴我《〈周官〉與周制》已經殺青,正在聯系教學出書。同時把該書的目錄和媒介發了過來,要我看完書稿作序。

 

看了他的微信,我很興奮,但不驚怪。

 

不驚怪,是因為我有預感。前幾年我讀王夫之《讀通鑒論》,讀到他論西漢趙廣漢說:“小平易近之無知也,貧疾富,弱疾強,忌人之盈而樂其禍,古者謂之罷平易近。”據此,“罷平易近”應非罪人而是老蒼生。可是《周禮•秋官》有“以圜土聚教教學罷平易近”。“罷平易近”若為老蒼生,那“圜土”是什么呢?是獄嗎?為此我用微信與他商討。舞蹈教室他在幾小時之內,反復向我發來經典的說法。是以,我就猜測他已把研討重心轉向先秦。否則無法那么快回復。並且研討的應該是禮類題目。往年仲春他發微信說,初稿年夜體已經構成,脫稿還要半年到一年。一年到了,看到這樣的書名,我當然不希奇了!

 

興奮,那就要說到本師張國華瑜伽場地傳授。他就讀東北聯年夜,是國內公認的先秦政治法令思惟史權威。從二十世紀八十年月中期招收博士生起,他就物色研討先秦三禮的青年才俊。未能如愿即駕鶴西往。本書殺青,本師之愿償矣!他代我完本錢師之愿,怎么能不興奮呢!

 

《周官》(又稱《周禮》)自西漢起就有真偽之爭。近代以來,篤信《周官》為真書者非沈家本師長教師莫屬。俞江在本書《后記》說,他寫作這本書,源起于對沈氏《歷代刑法考》的研讀。這是年夜實話。早在十九歲的青年舞蹈教室時期(1859年),沈氏寫出第一本書,就叫《周官書名考古偶纂》。稍后的《日南讀書記》還有專門的讀《周官》筆記。《漢律摭遺》是他逝世前的最后之作,他在自序中認為:李悝之法中仍存有“三代先王之法”。而李悝之法到商鞅秦法再到漢法,一脈相承。“是漢法亦本于李悝而參之以秦法,非取秦法而全襲之也。今試以《周官》考之:先請原于八議,決事本于八成,受獄即士師之受中,案比即司徒之年夜比,……其他之合于周法者,難僂指數。”可以說,沈氏沈家本的平生都在推譽《周官》。

 

特別是他的《歷代刑官考》,在考證三代先王之制時,唐、虞、夏和殷,都只要簡單的幾行字。唯獨周,詳引《周官》,并加上好幾段長長的按語。如引“年夜司徒”后按語說:“先王之世,以教為先,聚會場地而刑其后焉者也。“年夜司徒”十二教,而刑僅居其一,必教之不從而后刑之,則平易近之附于刑者亦少矣。不教而誅,先王所不忍也。國家設官,本以教養斯平易近,而后世之官,皆不識教養二字。非無賢者勤求平易近隱,勉作循良,而權力之所限,往往無可展布。其余則膜視斯平易近者居其多數。下焉者則逞其刑威,肆其貪虐,而平易近生可知矣。教養云乎哉?!三復陳編,為之慨氣。居本日而治斯平易近,刑其后者也,其惟以教為先乎!”又引“山虞”后按云:“成周官制,政刑權分。……其職守不相侵越,故能各盡所長,政平訟理,風俗休美,夫豈偶爾。后世政刑叢于一人之身,雖兼人之資,常有不及之勢,況乎人各有能有不克不及。長于政教者未必能深通法令,長于治獄者未必為政事之才,同心專心兼營,轉致兩無成績。吏治之日下,固非個人空間一旦夕之故也。近日歐洲軌制,政刑分離,頗與周官相合。古人侈談西政,輒謂曠古無疇,其墨守舊聞者則又極口微薄,其亦即遺經而一考之乎!”再引“年夜司寇”后按云:“三代以前刑官之制,周室為詳。以年夜司寇為之長,而小司寇掌禁以副之。鄉士主六鄉之獄,遂士主六遂之獄,縣士主縣之獄,術士主四方都家之獄。此主王畿以內之官也。訝士主四方諸侯之獄訟。此主王畿以外之官也。……後人謂用刑則掌戮居后,用禁則禁殺戮居先,圣人之意,欲申禁以止殺也。至冥氏諸官,其所以保衛平易近生,且無所不至。觀于設官之次序遞次,其旨微矣。自秦以后,密于用刑,而疏于用禁,衛生之事,并無專官,此治之所以不古若也。方今歐洲之政,嚴于差人而寬于刑罰,衛生之事尤為講求,頗與古法相合”。不單確定《周官》是真經典,並且拿它和歐制比擬較,這是他區別過往經師之處。

 

陳寅恪師長教師在審核馮友蘭師長教師的《中國哲學史(下冊)》的報告中說:“儒者在現代本為典章學術所依靠之專家。李斯受荀卿之學,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實儒家一派學說之所附系。”“漢承秦業,其官制、法令亦襲用前朝。遺傳至晉以后,法令與禮經并稱,儒家《周官》之學說悉采進法典。夫政治社會一切公私行動,莫不與法典相關,而法典為儒家學說具體之實現。故二千年來華夏平易近族所受儒家學說之影響,最深最鉅者,實在軌制法令公私生涯之方面。”

 

我今老病交集,因之,俞江書稿發來后,斷斷續續讀了兩個多月,直至四月才讀完。讀完掩卷,不由拍案叫絕。自己讀書未幾,對先秦經典,雖然讀過一些,年夜多生吞活剝。1980年月初,購得書目文獻出書社的林尹師長教師的《周禮今注今譯》。即便這樣的“今注今譯”,當時也沒有讀懂。今讀俞江之作,用“職文”和“注文”解讀《周官》,還原《周官》,《周官》于是豁然開朗。一千多年來,皓首窮經的經師們誰都沒有這樣想過做過。這是千年《周官》版本中的獨創版。僅此創舉,足使地下經師無法平靜。依據這一還底本,加上考古發掘資料,作者繼續對周制作了全方位描寫,從而使讀者對周制有了一個新認識,這就是本書價值。

 

甲骨鐘鼎是中華文明源遠流長的標志,但它只是單一個人或事的記錄。而軌制則分歧,它是文明體組織的整體規劃和治共享空間理規則。三代先王是歷代文人向往的共享會議室時代,是中華文明的源頭。夏代文明,我們所知的年夜多是傳說,考古發現甚少,無法詳說。商代有大批的甲骨文字,青銅銘文。文字的出現,使中華文明有了確切的記錄。但無法詳細清楚當時社會國家的建構。周代分歧,由于文字的出現成熟,更有《周官》和《左傳》等著作的傳世,使周代的軌制有了文字保存和傳遞。可是由于傳本《周官》難讀費解,因此有真偽之爭。本書通過對《周官》及相關經典的考核,用大批經現代技術鑒定的地下發掘物,與之交互論證,第一次比較完全地將周制呈現活著人眼前。

 

姬周歷時八百多年,在八百多年的歲月中,特別到年齡戰國,社會巨變,軌制雖然隨之年夜變年夜革,但不成能完整消散。我贊同沈家本師長教師和陳寅恪師長教師的認知,《周官》遺意,一向存留我國以后的國家社會生涯之中。俞江繼先賢之后,閉關四年,筑就這一前無前人的工程。其間或有需求商討之處,但它必定是一本值得稱許的傳世之作。是為序。

 

二〇二三年蒲月三日

 

七八老叟李貴連

 

 

 

 

 

【后記】

 

在《昨日的世界》,茨威格(Stefan Zweig)回憶道,斯特勞斯(Richard Georg Strauss),1864-1949年,寫《唐璜》那個。不是“圓舞曲之王”的小約翰·斯特勞斯)曾說:才能即藝術!真正的作曲家能為菜單譜曲。對音樂家來說,天賦顯然比才能主要,但天賦不是每個人都有。斯特勞斯不談本身的天賦,這是一種教養。茨威格也是。

 

我是沒有天賦的人。性愚魯,認逝世理。少小時,除了喜讀書,其余一概渾渾噩噩。弱冠之后,家嚴命讀朱子的《四書集注》,又擇鉅細戴《記》《尚書》的注疏本,命讀之。從此一發不成整理,研讀經史成日常功課。每年視難易分歧,花上兩、三月至半年不等。但是無所依歸,也沒有預計以經學為業。2001年前后,本師李貴連喜得沈家本《刑案匯覽三編》底稿的復印本,命我們試著點校。原以為此事不難,殊不知刑檔的語言風格與經史迥異,一校時年夜感拮據。隔一年,又命二校。于是取沈家本的《歷代刑法考》來讀,盼望有所幫助。

 

《清史稿》說沈家本“于《周官》多創獲”。那時我只了解《周官》是古文經,此中有不少“故書”。《周官》的“故書”,加上《爾雅》和《說文》,是古文字學的三年夜源頭瑜伽場地。我又了解古文經學家以考訂工夫見長,以家教為《清史稿》是說沈家本在小學方面的成績。讀《歷代刑法考》,才知不對。《歷代刑法考》以考訂軌制源流為主,沈家本雖有案語,但字數未幾,他的重要觀點隱躲在考訂任務中。這個觀點,簡單地說是:中古軌制的源頭系于《周官》。在這個觀點之下,還隱躲了另一個更主要的觀點:凡現行軌制與《周官》的精力相悖,皆有非議與改造的需要。我對近代法令轉型的研討,始于研讀貴連師的《沈家今年譜長編》。后來親灸私密空間其學,并授命校對《沈家本評傳》書稿。當我發現《周官》對于沈家本治學的主要性,不由年夜感興趣。當時市道上找不到好的注疏本,只好借來中華書局的《十三經注疏》影印本,將《周官》部門復印下來看。那次看得比較倉促,但是一些設法已經構成,只是未成系統。沈家本對我最年夜的影響,是他以律學家的目光為《周官》背書,讓我信任《周官》記載的軌制比秦制早。當時,《周官》是偽書幾成定論。我不信,始終記著要為《周官》正名,緣由就在讀過《歷代刑法考》。

 

四十歲以后,忽然感覺到專治一經的需要。但是竟不成得!俗務以外,必須發論文,又需參加各種申報和評家教審,還有開不完的會。2018年底,《清代的合同》一書殺青。我火燒眉毛地找來孫詒讓的《周禮正義》。剛一開始讀,就有人生苦短之感。此書猶如一座高不成及的雪峰,小樹屋若按原定的計劃,生怕此生沒有登頂的機會。2019年3月,決心從此不再寫那些半通欠亨的論文,全力攻讀此書,于是遞交了辭職報告。

 

根據《倚天屠龍記》的記載,張三豐閉關一年,太極拳劍初成。這說明,搞點科研是要閉關的。可是,武學宗師要一年,我等後天缺乏,后天待補,要小樹屋幾多年呢?心里沒譜。跟拙荊約好,她負責照顧家,我儘管看書寫筆記,做好耐久戰的準備。結果,進度比預想快良多,三年多讀完《周禮正義》。三年中也不全讀此書,碰著疑難處,查閱經史、金文和考古資料,也在其間。于是收拾積累下來的筆記,成此書時,已近壬寅年尾,前后算來四年余。

 

以前,山在那里,翻過往,看見更高的山,內心驚慌不已。趕路的執念讓人迷掉。現在雖然在看書改稿,卻是一路下山的輕松氣氛。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多么超前啊!兩千多年后,印象派畫家才意識到創作是為了本身。為什么要讀書?又為什么要讀史?每個人的謎底紛歧樣。莊子說:“楚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上古有年夜椿者,以八千年為春,八千歲為秋。”我不想當年夜椿,但想當一株冥靈,了解一下狀況千年一年齡的世界是怎樣的。此書寫完,方知從武王伐紂至今,的確只要三、四個年齡。或許有人譏笑我,那又怎樣?莊子說:“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斯已矣”。斯已矣,就是私密空間這般罷了,不過爾爾。莊子是瞧不起的。但我已經滿足了。

 

感謝掌管奉元書院的諸位師長教師!毓老師開創的書院,啟1對1教學海內讀經之風,四十余年不墜,為華語世界保存了獨一的講經血脈。毓老師雖已作古,門生賢明,繼續光年夜經學與書院。今不嫌猥瑣,使拙著附翼于毓師長教師講稿之下,又承書院諸師長教師親自校訂,不勝榮寵之至!

 

 

 

 

【目錄】

 

媒介

一、宗旨與脈絡

二、邊境國家

三、周制

 

 

序編:“第六經”之謎

——《周官》復原

第一章   經文與注文

第一節  《周官》的經文

一、職文與《敘官》

二、職文的特點

第二節   注文與辨別方式

一、辨別的依據

1對1教學

二、辨別方式之一

三、辨別方式之二

四、輔助的辦法

第三節    舊注的淵源

一、纂者注

二、職文原注

三、漢儒注疏

第四節    校出舊注的需要性

一、恢復經旨

二、壓扁的多層蛋糕

三、《職文復原》

 

第二章    《周官》出生辨

第一節   “五經”的出生

一、“五經”與官書

二、《周官》與官書

第二節    周公遭變

一、小樹屋周公與遭變教學場地

二、《豳風》與周公遭變

三、舞蹈教室《七月》與“宰周公”

第三節   《周官》的纂定時間

 

第三章   《周官》評價

第一節   “第六經”

一、“群經源本”

二、何謂“經”?

第二節   《周官》與三代文明

一、尊周還是尊孔?

二、傳經還是傳道?

第三節   講座場地《周官》學

一、何故沒有“《周官》學”?

二、特別性與研討方式

 

 

上編   邊境國講座場地家

第四章    虞人與史前邊境國家

第一節    山國與虞人

一、問題的提出

二、山國、土國與澤國

第二節   《地官》的虞人

一、文職的虞人

二、虞衡四官

第三節   《夏官》的虞人

一、虞人與防御

二、文官虞人

第四節   《秋官》的虞人

一、《秋官》的廢官

二、《秋官》的虞人廢官

第五節    虞人廿七士官

一、復原的虞官體系

二、虞人與邊境防衛

三、澤虞與上古澤國辨

第六節    晚期邊境國家的邊境

一、常備軍與役制

二、邊境國家與四方邊境

本章結論

 

第五章    封國與中小型邊境國家

第一節    周諸侯制辨正

一、兩種舊說

二、三等諸侯制

三、偽托的公爵

四、虛構的伯爵

五、侯伯非方伯辨

第二節    田

一、侯的本義

二、甸侯示例:晉會議室出租

三、“田”與“苗”

四、田侯辨義

第三節    男

一、男是王後輩?

二、男國的鉅細

本章小結

 

第六章    附庸與兆域

第一節    附庸辨正

一、《年夜司徒職》先鄭注

二、諸夏與蠻夷

三、“祭不越看”

第二節    祭鬼的附庸

一、滅族與滅姓

二、人鬼與附庸

三、“三恪”

第三節    附庸制與上古國家

一、多神崇奉與人神雜居

二、上古的分期

三、王政與附庸

 

第七章    仆、庸與裔平易近——兼論混雜附庸的成分

第一節    仆與庸

一、仆非賤役辨

二、庸與四夷

三、州庸之師

第二節    再論仆、庸

一、廝馭與王臣

二、仆、庸的公私成分

第三節    趙、秦成分辨

一、趙的成分

二、秦的成分

第四節    嬴姓與裔平易近

一、西周時的秦人

二、嬴的含義

三、裔平易近

四、小結

第五節    裔平易近與邊邑

一、年齡時期的裔平易近

二、裔平易近與四境

本章小結

 

第八章    王畿(上):王畿非王土辨

第一節    王畿與四方

一、“王畿”釋義

二、四教學方非方國辨

第二節    從聽審看“四方”

一、五士的聽審權

二、訝士的職事

第三節     “王土”釋義

一、西土

二、東土

三、南土

四、北土

本章小結

 

第九章    王畿(下):周皇帝的邊境

引言:王畿的判斷標準

第一節   北境西段與中段

一、西段

二、中段:河北諸侯

第二節   北境東段

一、衞侯非邊侯辨

二、東陽四侯之一:黎侯

三、東陽四侯之二:邢侯

四、東陽四侯之三:韓侯

五、東陽四侯之四:燕侯

六、小結

第三節   南境西段:漢水

一、謝西九州

二、漢川諸姬

三、江漢平原

第四節   南境東段:淮河

一、淮河以南的封國:蔣

二、淮河以南的附庸與裔平易近

三、“南淮夷”

全編小結

一、周王邊境方千里?

二、邊境國家的分類與分期

 

 

下編   周制

第十章    中心官制(上):官等

第一節    士庶子與國子

一、士庶子

二、國子

三、門子成分辨

四、小結

第二節    “世官世祿”辨

一、專官

二、職與族

三、官與爵

第三節    周官等級

一、《年夜宰職》與官等

二、改動痕跡與復原

三、余論

第四節     “九儀之命”非九錫辨

一、策命軌制

二、“九儀之命”疏解

三、結論

 

第十一章   中心官制(中):公卿

第一節    三公

一、鄉老與師、保

二、周三公無太傅辨

三、小結

第二節    六卿

一、周卿止六人辨

二、六卿與周官制

第三節    子非周官爵辨

一、異姓王官稱子

二、姬姓王官稱子

三、結論

 

第十二章    中心官制(下):年夜夫

第一節   六官之貳:中年夜夫

一、典、法、則有無正本辨

二、貢、賦、式有無正本辨

三、司會為貳職辨

四、近侍官

五、小結

第二節    六官之考:下年夜夫

一、年夜府與考

二、年夜史與考

三、小結

本章結論

 

第十三章    鄉遂與都鄙(上):遂制

導言

第一節    鄉遂異制

一、遂平易近與“無征役”

二、治野八政

三、小結

第二節    遂與年夜田制

一、《匠人》與井田制

二、《遂個人空間人職》與千畝制

第三節    年夜田制的斷代

一、遂:新舊年夜田的溝洫

二、阡陌:舊式年夜田的途徑

三、千畝:舊式年夜田的形狀

第四節    遂的得名

一、郊的地位

二、郊外稱遂

本章結論

 

第十四章    鄉遂與都鄙(中):縣制

第一節    邑制

一、晚期邑制

二、演變之一:“五邑”

三、演變之二:“十室之邑”

四、邑瑜伽場地制分期

第二節    縣與鄙

一 、一縣四鄙

二、賞邑軌制

三、亞正與亞旅

 

第十五章    鄉遂與都鄙(下):州制

導言:軌制史的方式

第一節    周州有無辨

一、周州的證據

二、州名

第二節    周州非蠻夷國辨

一、何謂“九州之戎”?

二、州師與土著

三、州的意義

第三節    州的徒役編制

一、《周官》與徒役制

二、徒役制的斷代

第四節    “州庸之師”補論

一、“殷八自”來源辨

二、鄉軍有無辨

結論

 

第十六章    百姓(一):平易近本思惟

第一節     “萬平易近”非“交流百姓”辨

一、“萬平易近”與“百姓”

二、萬平易近約

三、“六十四平易近”

四、小結

第二節    “平易近本”來源

一、平易近本思惟概述

二、《盤庚》與平易近本思惟

三、平易近本與儒、法思惟

 

第十七章    百姓(二):籍田制——兼論籍田非藉田

第一節    圖籍制

一、地盤之圖

二、國民之數

第二節    籍田與授田個人空間

一、地盤還受標準

二、結束還受

第三節    籍田與賦役

一、賦與力役

二、軍賦

三、小結

第四節    藉田制

一、藉田與甸師

二、藉田與興鋤

三、小結

第五節    籍田非藉田辨

一、“藉”“籍”二字辨

二、籍田非藉田

三、二者的差異

四、界線的消弭

 

第十八章    百姓(三):賦役

第一節    職與賦

一、職非職業辨

二、貢賦非稅辨

三、賦制

第二節    力役制

一、應役與荒政弛力

二、征役的簿冊

三、小結

第三節    兵役制

一、概述

二、年夜田禮

第四節    兵役制的變遷

一、匹馬丘牛

二、通為匹馬

三、軍賦制

四、定性與分期

第五節    周賦制的崩壞

一、“初稅畝”的性質

二、丘甲與田賦

三、初稅畝的評價

 

 

結語:“七十子喪年夜義乖”

第一節    王國與王權

一、稱王的資格

二、中心集權制

第二節    服職與公私

一、為國服職

二、官平易近之別

三、公私與地盤

四、公私與霸道

第三節    三代文明

一、“文明”釋義

二、禮儀之邦

三、時間與文明

 

參考書目

全書圖表名

 

附錄:《周官》職文復原

凡例

一、《天官》職文

二、《地官》職文

三、《春官》職文

四、《夏官》職文

五、《秋官》職文

 

責任編輯:近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