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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十法官輪替隱匿偽造證營業 登記 地址 出租據第四輪第十次庭審增補爭辯定見

商業註冊登記方關於7月12日庭審的增補爭辯定見
  一、判斷是租證合同,是有心虛擬事實;
  1、沒有產生租證事實,甲方不辦許可,並不消證不成能租證,間接把證書交給營業地址第三方,微信有時光記實,8月5日要醫師來西安,7日交證,11日第三方交衛計委審核經由過程,12日第三方簽收證書,13日逐趕醫師分開西安,都是第三方的行為,不存在甲公司登記方用證的事實與時光。
  2、運用證書的是第三方,可是第三方與乙方無合同關系,更不存在租賃關系,不合用合同法。第三方違法與乙方有關。
  3、在甲方隻是把證書和勞務轉給第三方,並不租用證的事實曾經收場4個多月後來,再改動證據改動產生過的事實,隻能證實從頭虛擬事實。
  4、與告狀時官司哀求不登記地址符,兩邊都未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甲方建議的是要求法院支撐註冊在甲方的不符合法令訴求。法院私自變革訴求為斷定合同無效,超出原訴求
  二、絕管把甲方說謊證轉給第三方侵占,偽造為租證,訊斷合同無效亦是違法訊斷;
  最高院【關於合同法若幹問題詮釋】(1999)19號第四條;斷定合同無效,應該以法令和行政法例為根據,不得以處所法例,部分規章為根據。《行使職權醫師註冊治理措施》為部分規章,且未有行政機公司登記地址關認定租證的行政事實依據,以租證訊斷合同無她是昨天剛進屋的新媳婦。她甚至還沒有開始給長輩端茶,正式把她介紹給家人。結果,她這次不僅提前到廚房做事,還一個效是違法訊斷。
  三、甲方要求乙方註冊在其商品營銷公司名下違背醫傚法,才是形成合同該條目無效的因素,也是其訴求不符合法令的事實和證據,是用合同說謊證書的事實;
  1、甲方要求乙方註冊在其名下,違背【醫傚法】第14條、第39條,【醫療機構治理條例】第15條、第16條、第24條,法令、行政法例的強制性規則。
  2、甲方明知醫師註冊在商品營銷機構違法,簽合同要求醫師註冊在其名下建議違法要求。
  3、其不需求醫師和證書,要求乙方將證書交給甲方再轉交第三方不還,欺騙證書。
  4、欺騙運用證書一年後,再官司欺詐以不符合法令訴求打單9萬。
  四、侵擾治理秩序的是第三方與乙方無合同關系,應該合用侵權法,合用合同法是為第三方改動偽造法令關系,使其逃避法令責任;
  1、第三方未簽合同,侵占無權占有的證書的行為組成侵權,依照【侵權法】第34條第37條,應該賠還償付侵權喪失。
  2、第三方侵擾治理秩序與乙方有關與合同有關,不影響合同的有用性。
  公司登記地址3、隻合用合同法是決心遮蓋第三方的侵占證書行為遮蓋侵權責任。
  五、甲方未用證未租證未影響合同效率,其行為是守約,合同規則瞭賠還償付責任;
  甲方隻簽勞務合同,未打點醫療許可證,不按合同運用醫師勞務和證書的行為組成守約。依照商定應賠還償付逐日500元。
  六、沒有證據即把被詐騙人當做錯誤方是淹滅知己違反法令和常理,也是隱匿第三方行為責任的訊斷;
  失常合用【合同法】第58條是兩邊返還合同標的,也便是甲方需求返還曾經消費的乙方勞務,即手藝保障的時光段,“無奈返還的應該折價抵償”,時光不克不及倒流無奈返還,應該抵償消費的勞務費7.5萬,而且“錯誤方應該賠還償付因錯誤給對方形成的喪失”誰惹起合同無效誰賠還償付對方,訊斷甲方不返還乙方標的即訊斷乙方有錯誤,甲方無錯誤。十分邪惡的訊斷,由於甲方把證書轉給第三方本是說謊證被偽造為租證。家喻戶曉,被欺詐人不明知才有欺詐的可能,不批准才有欺詐的須要,判乙方明知和批准有錯誤,顯著違反人類的知己和人道紀律。同時訊工商登記斷把第三方濫竽充數運用乙方證書侵擾治理秩序,與合同有關的事實偷梁換柱變換成甲方和合同的關系,入行瞭5種以上的改動遮蓋及偽造的污蔑事實和誤解法令合用規定的訊斷。

  上述一、— 五、慢慢將甲方簽合同第三方侵占證書的事實,謀害偽形成乙方簽署違法無效合同且是錯誤方應該賠還償付甲方的訊斷,第三方則無任何法令責任設立公司
  七、訊斷合同無效案件性子由守約斷定為欺騙證書,被欺騙報酬欺騙人付出人為;
  1、本案即有勞務合同關系也有證書占有運用關系;訊斷合同無效,案件事實便是甲方在理由的將證書轉給第三方侵占不還。案件由甲方守約將證書轉給第三方性子改變為甲方在理由的說謊取證書給第三方侵占。
  2、這時訊斷乙方為甲方和第三方欺騙證書的成果付出人為4.5萬,法院要求被欺騙人再為欺騙人付出人為,顯然成為欺騙人的配合施行者。
  3、這時法院不依照【平易近訴法】第111條,第112條執行職責,不阻攔欺騙,欺騙人不只不被究查刑事責公司登記地址任,還匡助營業註冊地址其欺騙運用證書後分外詐取4.5萬人為。
  八、兩法人工商登記地址公司掛號表確證欺詐的事實;
  1、乙方提供的兩公司掛號表證明甲方蘇荷嘉美公司2016年10月25日成立,第三方米麗莎美公司20公司註冊16年11月23日成立,分離是自力法人原審中曾經確認過。
  2、今後各次訊斷及庭審中始終隱匿該國傢公函,偽造兩法登記地址人是一個法人,證實有心隱匿樞紐證據遮蓋實情,是從簽署合同時起的欺詐。
  3、兩個法人施行的兩個聯繫關係共存的法令事務,不同的法人應該分離負擔法令責任。
  九、事實與訊斷都確證甲方隻簽合同,第三方隻侵占證營業地址書,甲方守約第三方侵權是兩個並存的法令事務,偽造為一個事務是遮蓋實情;
  1、協定書是甲方簽設立登記署,確認書是第三方簽收,兩公司掛號表紀錄;甲方變革為投資公司,第三方變革為醫療美容門診部,證實是甲方簽醫師勞務合同取得證書不消醫師不消證書,轉給第三方公司侵占運用,第三方公司需求醫師和證書不簽合同不付薪水侵占運用證書辦醫療許可不還。
  2、第一輪訊斷書確認“被告(乙方)與蘇荷嘉美公司簽署醫師聘任協定,…米麗莎美公司(第三方)收取瞭證件原件至今未還…。被告訴求回還證件於法有據,米麗莎美公司應向被告退還。”兩法人都無貳言,判斷甲方簽合同第三方侵占證書的事實。
  3、司法提出書,亦確認甲方因營業需求與乙方簽署聘任協定,第三方運用醫師證書有違背治理秩序“對米麗莎美公司檢討,對“總之,這行不通。”裴母渾身一震。不切合醫師行使職權治理措施的行為予以糾正”不設立登記是對甲方行為糾正更與乙方有關與合同有關。
  十、甲方在協定後期執行中有心守約隻留證書不消醫師說謊取侵占證書,法官質問合同簽署後的勞務事業量及是否八小時事業等醫師執行合同任務的問題,是甲方守約自動形成的成果;
  1、這些都是【合同法】第四條規則的意思自治準則,別人無權幹涉。
  2、甲方在合同執行經過歷程中未提供場合,前提地址出租和要求,官司之前未建議執行貳言,乙方知足甲方需要。
  3、是甲方設定和尋求的成果,其尋求的是獲得證書不消醫師勞務,由於勞務設定是甲方的權力和責任,別人無嗔怪乙方的理由。
  4、甲方簽署勞務協定,又休止運用手藝辦事是甲方自動守約。
  5、甲方阻攔醫師辦事,收取證書有餘4個小時即逐趕醫師分開西安。
  6、【合同法】第45條規則;阻攔前提成績的視為前提曾經成績。
  7、謝絕付出商定的勞務人為甲方守約在先,合同中甲方許諾;應該賠還償付喪失。
  8、甲方不是醫療機構其不克不及使醫師依法提供診療辦事,其把證書轉給第三方,乙方無奈在甲方註冊辦事,因素錯誤都是甲公司登記方。
  9、甲方自立設定乙方勞務的經過歷程,是其簽合同目標是說謊取證書,不要勞務的事實證實,甲方在庭審中曾經多次認可。
  十一、原審質問乙方未給第三方提供辦事,是匡助第三方假充甲方的欺詐;
  1、第三方與乙方無權力任務關系,未付出薪水未提供辦事場合與前提。阻攔醫師勞務,強迫醫師分開西安,隻說謊取侵占證書,盜用醫師辦事和法定責任及營業地址聲譽,偷偷冒名打點醫療機構審批,系列違商業登記法與欺詐行為,有微信截圖證明。
  2、原審竟然要求乙方無償為第三方辦事是匡助其欺詐。
  十二、甲方的一切問難及訴求都隻是陳訴沒有證據或許與證據矛盾;
  1、如甲方陳訴“乙方未提供勞務”是甲方不提供場合,前提甚至精確地址,甲方謝絕乙方勞務,微信截圖證實當時間設定都是其本身設定的。精心是其隻是說謊取證書不消醫師,直至8月12日簽收證書,甲方都沒有建議德律風徵詢之外的需求,都是黑暗設定在第三方的,其陳訴與本文以上各條的證據相反。
  2、其訴求是註冊在甲方名下,是違法訴求。
  3、依照【證據規定】第76條隻有陳訴沒有證據的法院不該當采信,原審予以采信,對乙方提供的掛號表,合同的內在的事務條目文字,微信截圖,確認書的具名等【證據規定】第70條,第77條,【平易近訴法商業登記詮釋】第92條必需采信的證據不采信,並改動證據。
  十三、甲方與第三方行為的兩個法令事務是守約與侵權與欺騙的競合關系,應用官司成長為官司欺詐欺騙關系;
  1、甲方簽合同需求醫師勞務一年,可是醫師執行後甲方休止開資,休止依照合同運用證書和勞務並將證書違背合同轉給第三方都是明白守約。假如依照守約訊斷並履行,固然甲方在簽合同時施行瞭欺詐可是形成的效果被禁止並賠還償付喪失,平易近事責任獲得負擔並解決,又沒有形成國傢和公共好處喪失當然不組成欺騙犯法。
  2、在被證實是欺欺騙取證書仍舊謝絕回還與賠還償付喪失,證書的價值在第五條5、項,甲方確認的每一份80萬元,同時都是國傢證件到達五份,便是果斷尋求占有巨額財物的欺騙成果和侵擾國傢公函證件治理秩序行為的產生成長便是有心欺騙,依照【刑法】第14條有心犯法必需究查刑事責任。
  3、其行為證實有欺詐的有心,由於2016年分離是兩個自力法人。而2017年簽合同和執營業地址行合同中,第三方假充甲方名義偽造為一個法人獲得證書,在被追索後拒不回還。
  4、何母何某琪不是法定代理人,簽收證書其不該當泛起,而其在執行合同中假充何某嫻,取代何某嫻具名,署名為何某其,何某嫻以米麗莎的名和湯的苦味。字和成分泛起,說謊取證書得手。使無奈追索,無奈立案,這些都是遮蓋實情和逃避追索的欺詐行為。
  5、在兩個公司法人掛號表證據提交法院後,隱匿偽造證據,聲稱簽合同時第三方公司沒有成立,在法院審理中保持虛擬事實遮蓋實情,在合同簽署執行始終到官司中,在被證實是兩個自力法人後保持是一個法人的欺詐是涉嫌有心犯法。
  6、明知註冊在甲方名下違法,建議不符合法令訴求要求法院支撐其違法註冊要求,並以不符合法令訴求假造事實索要9萬元,證明不只有心用合同欺詐並且有心打官司欺詐。
  7、對付後期的欺詐,法院可以用平易近事侵權和守約審訊解決,入進平易近事官司中產生的欺詐和官司欺詐屬於【平易近訴法】第111條商業註冊登記,第112條的法定范疇,法院不執行法定職責阻攔其欺詐違法,而且匡助其欺詐,匡助其強行把第三方與甲方偽造為一個法人,第三方說謊取侵占運用證書侵權不賠還償付,反而用於打單4.5萬元。
  8、法院謝絕依照守約與侵權事務審理,匡助其繼承欺詐打單,再以欺詐是刑事違法,乙方需另行告狀為由對守約侵權和欺騙及官司欺詐施行維護與支撐。

  十四、甲方索要4.5萬賠還償付的要求是合同說謊取證書後工商登記繼承的官司欺詐;
  1、不是被告甲方原審中的官司哀求,以註冊在甲方名下的不符合法令訴求的理由改動賠還償付額為4.5萬仍舊沒有法令和事實根據。
  2、A、合同假如有用,甲方守約,無權懺悔索要其依照合同自動付出的首季薪水。同時依照【合同法】第42條,第113條及協定第二條,第三條1、第五條3、4、應該賠還償付喪失至多12.5萬。
  地址出租B、同時第三方明知其無權占有證書,侵占證書應該負擔侵權責任,因為競合關系兩者擇一。
  3、A、假如合同無效,第三方無啟事的侵占乙方證書,依照【侵權法】第34條,第37條賠還償付侵略物權的喪失,至多11.5萬元。或許甲方與第三方欺騙證書應該依刑事違法處置。
  B、甲方要求註冊在其商品營銷公司名下違法,才可能形成合同無效,是錯誤方,應該賠還償付錯誤給乙方形成的合同不克不及執行而發生的喪失,亦應該兩者擇一賠還償付。
  4、依照最高院【關於合同法若幹問題詮釋】法釋(1999)19號第四條,不存在合同無效,依照【合同法】第58條,不存在錯誤方不賠還償付的可能。兩法人有心將甲方合同守約第三方侵權,經由過程法院匡助下,把守約和侵權行為成長為強行欺詐強行侵占證書和勞務,強行不賠還償付反而強行用設立公司欺騙的成果再賺取被欺詐人4.5萬。施行瞭假造一個租證的事實,及遞入疊加多級違法訊斷的要求。
  5、甲方為施行說謊取證書,部門執行後期付出首季薪水的合同,一方面是其主動執行合同,不然應該守約賠還償付,是其說謊證必需付出的本錢,是其首季依約必需付出的符合法規轉移的勞務人為。【平易近訴法詮釋】第85條“符合法規轉移的財富當事人懺悔,不予支撐”。另一方面曾經侵占乙方的證書得到的經濟效益其主動認可的逐日500元,曾經累計11.5萬以上,在現實享有這般宏大的好處後,無論從守約仍是侵權仍是合同欺騙,訊斷被欺詐人,被侵權人被守約人付出其違法守約甚至涉嫌犯法的本錢,違背不正當者倒霉益準則,違背等價有償準則,違背公正公理道理。
  6、以虛擬的單元或冒用別人名義簽署合同;以先執行小額合同或部門執行合同的方式拐騙當事人繼承簽署和執行合同的。組成【刑法】第223條合同欺騙的組成要件。第三方冒用甲方名義簽合同,先執行部門合同付出首季薪水,拐騙乙方價值400萬的證書占有和運用,切合合同欺騙的組成要件。用涉嫌刑事工商登記地址犯法,繼承打單4.5萬是對法令的猛烈蔑視和轔轢。
  十五、第三方曾經現實自動介入官司,法院卻不答應當事人成為原告及被投訴人,遮蓋第三方行為的事實實情改動法令關系運送官司好處;
  1、法院強行使第三方和何某嫻,何某琪三個當事人超過於法令之上逃避法令責任究查,讓其欺詐未遂並用欺詐免去12.5萬的守約賠還償付,別的再賺得4.5萬。
  2、第三方不只僅是重要當事人,本身都急不成耐的現實介入到官司中,7月2日和7月12日兩序次三方公司的人事部長李某強自動出庭餐與加入官司,所介入的官司內在的事務險些所有的都是第三方公司的行為和事實。好比確認簽收確認書是在米麗莎美辦公室,好比其詳細操縱以第三方提供的體檢表偽形成衛計委果醫師註冊通知書,說不克不及她回想起自己墜入夢境之前發生的事情,那種感覺依然歷歷在目,令人心痛。這一切怎麼可能是一場夢?註冊,卻在後來簽收確認書,不按合同退還證書。好比承認何某琪的照片真正的性,都是第三方在案件中的行為和事實,而且其本人是米麗莎公司的人事部長。
  3、在第三方事實上踴躍介入官司踴躍應訴的情形下,各級各審法院不答應其以當事人成分作為原告和被投訴人,在是以乙方建議兩次歸避和復議申請都被採納,仍舊保持第三方和何某嫻,何某琪不許成為原告,不審理對其倒霉的案件事實,其特權凌駕國傢行政機關凌駕國傢引導人。這種精心關系絕不粉飾,對其匡助照料官司好處的運送絕不粉飾。
  4、當兩級法院十多名法官隱匿兩個法人的實情,偽形成一個法人,兩個聯繫關係的法令事務偽造為一個事務,當違反人類社會常理和人道,把被欺詐者假造為對欺欺騙取證書是明知和批准,當第三方當事人不許成為原告;曾經清晰的顯示案件的問題不是出在證據與法令上,而是;便是隱匿證據瞭,便是不根據法令瞭,便是不公司註冊許第三方和何某嫻,何某琪當原告瞭,便是超出官司哀求瞭,便是假造事實瞭,乙方你能怎麼樣?
  5營業地址、乙方除瞭弱弱的問過一句,這仍是黨和國傢的法院嗎?再弱弱的問一句西安的十多位法官們,問心無愧嗎?不感到過火嗎?

  此致
  西安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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